各区镇(街道)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、区各委办局、区各直属单位、各垂直管理部门(单位):
经研究,决定:
杨勇同志任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,免去其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;
陈帅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;
施勇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;
高飞同志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;
龚军华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,免去其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;
陆磊明同志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,试用期一年;
袁晓辉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,免去其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;
郭建华同志任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,试用期一年;
周裕恒同志任区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教导员,试用期一年;
蒋飞同志任区公安局三厂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季建华同志任区公安局常乐派出所教导员,试用期一年;
陈昆华同志任区公安局临江新区派出所教导员,试用期一年;
杨锦飞同志任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,免去其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柏江同志任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;
茅弘毅同志任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张林杰同志任悦来镇三阳办事处主任;
陆健同志任余东镇树勋办事处主任,试用期一年;
乔永彪同志任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沈涛同志任三厂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黄新同志任常乐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袁晔新同志任余东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蔡中坚同志任海门证大中学校长;
邹琳同志任江苏省海门中学政教处主任,免去其江苏省海门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;
陈洪同志任江苏省海门中学总务处副主任(主持工作);
叶清同志任海门证大中学副校长,试用期一年;
蔡周同志任海门第一中学副校长,试用期一年;
钱鑫华同志任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副校长,试用期一年;
王水兵同志任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,免去其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;
成立海门区驻华中招商局(负责武汉、成都、重庆及西安等区域),陈见同志任区驻华中招商局副局长(主持工作),免去其区驻深圳招商局副局长职务;
曹苏俊同志任区驻深圳招商局副局长(主持工作);
朱华骅同志挂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,挂职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;
何松梅同志挂任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,挂职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;
张旻同志挂任区科技局副局长,挂职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;
姜泉浩同志挂任区项目办副主任,挂职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;
王晓喻同志挂任区攻坚办副主任,挂职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;
朱珉慧同志挂任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,挂职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;
李馣同志挂任海门实验学校副校长,挂职时间: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;
免去陈凯同志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;
免去孙阿庆同志区公安局三厂派出所所长职务;
免去严华同志海门港新区包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李炎昊同志常乐镇麒麟办事处主任职务;
免去陆真臻同志悦来镇三阳办事处主任职务;
免去陆汉兵同志海门证大中学校长职务。
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
2023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