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因科研、生产需要采购农药一批,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
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农药采购项目。
二、项目需求:
采购明细表
序号 |
品名 |
规格 |
数量 |
质量要求 |
1 |
苯菌酮 |
100ml/瓶 |
100瓶 |
42%悬浮剂 |
2 |
露娜森 |
100ml/瓶 |
50瓶 |
43%悬浮剂 |
3 |
银法利 |
100ml/瓶 |
100瓶 |
687.5g/L悬浮剂 |
4 |
金雷 |
100g/包 |
100包 |
68%水分散粒剂 |
5 |
英威 |
100ml/瓶 |
100瓶 |
50g/L可分散液剂 |
6 |
氟啶虫胺腈 |
50ml/瓶 |
100瓶 |
22%悬浮剂 |
7 |
氟啶虫酰胺 |
10g/包 |
400包 |
10%水分散粒剂 |
8 |
联肼·乙螨唑 |
100ml/瓶 |
150瓶 |
45%悬浮剂(乙螨唑15%、联苯肼酯30%) |
三、项目预算:总价人民币叁万元整(3万元)
四、项目付款:本次招标报价包含税金、运输、上下力等全部费用。合同签订后,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,并经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专家验收合格或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,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款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,以上要求均需提供佐证材料。
2.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,一经发现,将视同围标处理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。
投标文件内容要求:请投标供应商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。
1.报价单根据采购明细表填写完整后单独放于第一页;
2.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(或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复印件、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
3.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)及参加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
4.诚信承诺函原件、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承诺书原件。
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,如不符合要求,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,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。
六、投标
1.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、技术、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,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招标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。招标响应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,将被列入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。
2.投标文件的递交
(1)接收人:陈工;
(2)接收截止时间: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。
(3)接收地址: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楼会议室(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)
七、保证金
履约保证金叁仟元于开标后由中标单位交给招标单位,履约结束后返还。
八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1.开标时间:9点以后,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确定,供应商在评标室外等候开标。
2.开标地点: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楼会议室(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)
九、评标
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。供应商不满3家的,进行二次招标;二次招标仍不满3家的,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;如只有1家的,采用二次报价后直接采购;如没有供应商响应,采用直接采购。
十、供货
供应商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。并在7日内供货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:
采购单位: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;
联系地址:南通市海门区海门工业园区通启路38号;
联系人:陈工;
联系电话:13814695016;
十二、招标公告发布
1.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为: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起的五个工作日。
2.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“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-政府信息公开-法定主动公开内容-政府采购-限额以下采购”栏目发布,敬请留意。
3.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,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,恕不另行通知,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。
4.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,认真阅读各项内容。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,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,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、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科学研究所
2024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