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委〔2023〕59号
各区镇(街道)党(工)委、政府(管委会、办事处),区各有关部门(单位):
为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,区委、区政府决定,成立南通市海门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 郭晓敏 区委书记
沈旭东 区委副书记、区政府区长
副组长: 杨江华 区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、统战部部长
王 瑊 区政府副区长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
成 员: 姚新付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
朱华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(挂职)
陈 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
高 晖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区文明办主任
季 春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
郁 逵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
朱建军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
江新忠 区公安局政委
从建军 区民政局局长
陈咏梅 区财政局局长
陈 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
黄 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
姚继伟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
徐 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
葛小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
严雪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
陆 杨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
吕义博 共青团南通市海门区委书记
郭海平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
周晓泉 区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,执行理事会理事长
刘志凌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
刘华军 海门生态环境局局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妇联,由区妇联主席任办公室主任。各成员单位根据《南通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(2022-2025年)》(通妇〔2022〕53号)要求,按照部门职责,细化具体实施方案,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序、保质保量开展。
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,由接任其工作的同志履行职责,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,不再另行发文。
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
2023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