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机构设置与职责
一、机构设置
共设2个内设机构、1个直属业务单位和1个地方事业单位,分别为办公室(综合管理科、行政服务科)、防灾减灾科(法制科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)和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台(海门区气象服务中心)、南通市海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,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机构级别。
二、机构职责
1.办公室(综合管理科、行政服务科)
负责制订全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承担计划财务、行政后勤、信访维稳、目标管理、信息宣传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育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工作;负责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工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