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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来源: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0-12-30 16:04 累计次数: 字体:[ ]

一、 总体情况

2020年,海门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为契机,全面推进政务公开、警务公开,持续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和标准,为加快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海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。

一是公安“放管服”工作持续深化。一是推进全部事项集中进驻。今年,对照“四级四同”标准,出入境牵头各业务警种梳理确定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106项和10大类45项公共服务事项。所有事项全部交由行政服务科管理,治安、交警、出入境、内保、网安等业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。8月份,城南派出所户籍窗口整体入驻行政审批局。10月份,设立了两个公安综合窗口,主要承办治安、网安、内保、巡特警等警种47项行政权力事项。至此,我局所有依申请类的10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集中在区行政审批局(或车管分中心)窗口受理,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“一门式集中”。二是推进高频事项整合进驻。在乡镇一级,从4月起,确立了属地派出所窗口对应乡镇、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进驻的方案,推进出入境、车驾管、交管、户政、身份证五大类高频服务事项整合进驻。目前,共8个基层派出所服务窗口进驻了乡镇为民服务中心,另有3个派出所(包场、三厂、海永)因属地为民服务中心尚在建设或装修中尚未完成进驻。同时,根据区一级公安权力事项清单,结合实际,部分赋权给乡镇,实现了公安高频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乡镇为民服务中心,深化落实只进“一扇门”改革。三是推进落实公安“一件事”改革工作。2020年,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,重点聚焦民生领域高频事项,从高效便民的角度出发,推进“一件事”一次办。全局共设立了18个“新生儿出生一件事”办理窗口,通过整合公安、人社、民政等部门资源,实现了新生儿户口申报、医保社保办理,在公安窗口递交一次表格,即可全部办结。“一窗受理、一次告知、一表申请、一窗办结”的“一件事”办理模式,给人民群众的带来了极大的便利。

二是深入开展双随机、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。今年以来,我局根据互联网+监管工作要求,深入开展双随机、一公开工作。我局由分管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,强调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。治安、网安、禁毒、内保等职能部门按照年初计划,对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二个数据库定期予以维护,并定期制定检查计划,实施随机抽查,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登记入网,有效提升了双随机、一公开监管工作效能。全年制定69个公安单独检查计划;牵头或配合市监局、教体局、卫生局等部门制定7个联合检查计划,共实地检查了461家企业、场所,检查结果全部网上公示。

三是狠抓“三项制度”落实,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公示。我局在继续执行接处警“双同步”摄录的基础上,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将“双同步”摄录全面推广至全部执法活动。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通案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。持续优化“互联网+公安网+手机短信+人工回访”四位一体执法告知模式。继续深化执法公示平台应用,全面公开接处警、案件办理、人员措施、涉案财物、执法依据、治安形势播报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信息。今年累计公示警情信息17621条,案件信息16137条,人员措施9493条,涉案财物1573条,行政处罚决定书1548份,接受群众评议、咨询275次,公示率和反馈率均达100%。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办案信息,真正让群众在了解、参与公安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四是深入推动警务公开,打造和谐警民关系。今年以来,我局深入推进网上警务公开工作,通过海门公安微博、微信新媒体,及时发布各类公安信息,为群众、企业推送各类温馨提示和便捷服务,共发布原创微博1500余条、微信350余条,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35篇,其中《人民公安报》录稿7篇,学习强国江苏平台刊发5篇,共拍摄各类视频27个,其中《骗甲不留》、《命运的0.1秒》等多部视频被江苏政法、南通政法新媒体录用。全局各单位利用海门区公安服务信息告知平台共向群众发送短信459607条,其中彩信170935条,相关警种部门主动向办证、办事群众发送证件、电动车牌照到达等特色化提醒信息,取得了较好的反响,切实用活用好用优服务信息告知平台。同时,各基层单位通过传统方式推进警务公开工作,建设“警民驿站”,创建“警民联调”工作机制,开展警民恳谈活动,积极宣传公安工作,深入推动警务公开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
 制作数量

本年新
 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0

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4

0

1548

行政强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4

0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95

3268.52万元




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 企业

科研 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9






9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


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7






7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




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




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




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




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




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




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




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




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




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1






1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




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




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






2.重复申请

1






1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




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




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






(六)其他处理








(七)总计

9






9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


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一是“三集中三到位”还未完全落实。目前我局在行政审批局能办理的事项有出入境(所有事项),治安(公章刻制)、禁毒(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、运输许可、备案证明)、交警(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),其余事项因公安条线的相关规定还尚未进驻。

二是公安“放管服”改革有待深化推进。 年内虽然能依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,序时推动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,但因政府预算原因,24小时窗口自助服务等创新举措还不能完全推开。

三是警务信息全面公开有一定限制。公安机关信息中部分是应当公示的,但部分属于公安警务秘密不应当公开的,还有部分信息须作适当处理后才能公开,情况相对复杂。

针对以上问题,我局积极改进,切实优化公安行政审批机制,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:

一是推动“一窗口”办理。为满足行政服务事项“应进必进”的要求,在各地设立一个综合窗口,将本局事项中,业务较少的事项进行合并,梳理告知清单,实现“一窗”综合受理。

二是及时抓好行政权力事项认领和维护。排摸梳理权力清单,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区政府考核要求,组织各相关警种做好事项认领和维护工作。

三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、一公开监管工作。定期做好抽检单位和检查人员二个数据库的维护工作,相关事项变更及处罚结果第一时间输入系统,进一步加大日常抽检频次和密度,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%。

四是持续推进警务公开。进一步完善警务窗口公开的具体细则和标准,继续深化省公安厅执法公示平台应用,规范微博、微信等公安互联网警务平台运行,以规范促公开,以制度促公开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,扩大警务公开的深度、时效和覆盖面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